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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洞穴” (2/3)


    顾晨曦走到模特衣架的面前,端详着头部的防弹面罩,父亲的谎话就和他做的炒胡萝卜丝一样糟糕,刚尝一口就知道萝卜丝又放早了。父亲现在是否还活着,他有仔细纠结过这个问题,但是纠结是没用的,他需要实际行动。
    回忆到这,他取下面前的防弹面罩心想,是时候出去活动活动了。
    夜晚的汉宁市总是灯火通明的,在白天,人们西装革履,穿插于各路的公交车,前台,办公室之间,等到了晚上,一个个就成了夜店的舞王。
    顾晨曦身穿潜行装奔跑在城区的楼顶上,就像一头漆黑的猎豹。
    眼看着就快跑到楼的尽头,他加快助跑速度做了个飞鱼跃跳到了另一栋楼的边沿上,再双手抓住栏杆侧身一跃翻过障碍,谨慎的性格使他尽量不去做多余的动作。
    选择这片街区在夜间跑酷一是为了锻炼自己的身手,熟悉城市的地形拟定行动路线;二是来观察案发现场想象凶手的逃脱路线,光靠电子地图是不足以作出准确判断的,而且案发现场附近徘徊也会引人生疑。
    现在,他来到了这片街区的至高点,警方就是在前面那栋居民楼附近的巷子里发现第四个受害人尸体的。他蹲在楼顶的挑檐上,俯视着街上零星的几个行人,自从杀人狂在这出没后,哪怕是灯火通明的七八点钟,人们也不敢出来逛街了。
    要怎么做到来无影去无踪,时刻保持着开阔的视野,还能在罪犯不经意间来到他们身后呢?
    飞檐走壁是最好的选择,在天眼遍布的汉宁市地面行动不被人发现几乎是不可能的,正好楼顶的监控器少的可怜,而且大多数年久失修,那么像飞贼一样行动也就大大降低了被曝光的几率。
    但是要怎么做才能从楼上下去,再上来呢?自己又不会吐蛛丝,哦等等,也许能吐点别的,就像那个尖耳朵。
    说到尖耳朵的出没方式自然是少不了抓钩枪,抓钩枪没有,但是类似的抛绳器在洞穴的军备箱里自己倒是找到过一把,长得和那东西差不多,用火药助推的。
    顾晨曦希望自己能尽量不去碰它,说实话,这东西并不像电影里那么好用,第一次他好奇地用它抓住车库上面的防水檐,然后扣下另一个扳机,瞬间一股巨大的牵引力将他带到半空中,然而在刚起飞两三米时他就松手了。
    这东西差点把自己的胳膊扯断。顾晨曦在地上颤抖了好久,接着又费了好大劲才爬上屋顶把它拆下来,在故事的后来,他当了半个月的左撇子。
    “希望我们玩的不会像过家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