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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2/4)


   想想方大江平日里看赵曼时候的眼神,苏爱华就气的一口牙都要咬碎掉。
   方大江是这个村里大队长方满仓的独生子,今年二十岁还是个读过高中的,高中毕业以后拖了他城里大姨的关系在友谊商店当会计,小伙子斯斯文文的很受村里小姑娘们的欢迎,这方大江到了二十岁都没说媳妇,旁人也不会说他不好找,村里不少小姑娘都喜欢方大江,当然苏爱华也看上了。
   就是这方大江,上个月从城里回来,路上救了掉到水里的赵曼以后,就心心念念起这个小姑娘来,前几天他专门从城里回来,就是为了送苏曼一瓶花露水。
   真是个狐狸媚子——苏爱华咬了咬牙,这小妮子暗地里心思可坏着呢。
   赵曼翻了个白眼,你妈叫我过去我就要过去吗,叫一声小姨真当你是我亲小姨啊?
   “你跟小姨说一声,我们才下工还没有吃饭呢,而且今天还是我煮饭,让小姨别骂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呜呜呜,你看我今天去地里,还把手给刮了呢。”说着眼泪汪汪的把手臂往前摊开,细嫩的手臂上面果然有一道红印子,而此刻眼泪汪汪的赵曼似乎受到了莫大的委屈一般。
   这话说完,知青点的其他人看着苏爱华的眼神就带着那么一点不善了 。
   扯到别的事情他们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是今天是赵曼做饭呢,叫走她了他们吃啥?
   再说赵曼都那么低声下气了,你们家偷摸摸的使唤赵曼做事别以为我们不知道。
   以前苏家总喜欢使唤赵曼做家里的杂活,洗衣打猪草,但自从现在这个赵曼穿越过来以后,她打猪草的时候就总能碰到大队长的媳妇,洗衣服的时候也总能让衣服随着河水飘走,然后瘦弱的小身体淌进河水里面追赶着飘走的衣物,还不到一个月的功夫,苏家使唤赵曼做家务的事情,就被传的人尽皆知。
   知青点都是轮班做饭,轮到赵曼她做的最简单,煮个玉米,再煮一锅子长豆角就完事,虽说饭菜简单,但是赵曼的手艺好,豆角都能让她做出肉味来,所以知青点的人都挺喜欢她做的饭菜。
   “快点走快点走,赵曼是我们知青点的人,我们都舍不得叫她做事,你们到使唤上了,你们这是资产阶级的腐化现象!”
   “就是,又不是真的亲戚,装什么装呢,赵曼是赵曼,你们苏家是你们苏家,我们都舍不得使唤赵曼,凭什么叫她上你们家给孝敬,又不是亲大姨,说白了就是个小妈的亲戚而已。”听到小妈几个字,苏爱华的嘴角抽了抽,赵曼怎么连这个都跟人讲啊。
   “看什么看,再不走我们就要赶人了啊。”
   苏爱华看见知青点的人已经很不友善的要拖着竹竿子真的来赶人了,扭头就往外面跑,一边走一边看着坐在小板凳上面懒洋洋正在摘豆角的赵曼又在翻白眼了,气不打一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