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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偷者说(1/2)

    吾失车三辆,失银数两,可谓与偷儿有缘矣。故以为有资格也有必要与偷儿一说,以谈一管之见。不足之处,尚望诸偷君教吾。
    偷者,翻案头《辞海》,定义曰“窃取”。《淮南子道应训》:“楚有善为偷者。”《汉武故事》又云:“西王母种桃,三千年一结子,东方朔曾三次偷食。”不知这是否最早有关偷的记载,因资料所限,更无缘拜示偷氏宗谱,故对偷氏一族先祖之事不敢妄言。
    据闻做偷儿极为不易。首先要苦练基本功:在沸水、热油之中用食、中二指夹取铜钱、硬币。听说这一关十分艰苦,往往烫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甚至化脓生蛆,但一旦练成,便已窥门径算为小成了。不知这是不是名震江湖的“凤爪功”?第二步据说是“肉痒功”。肉痒者,喜欢挨打也。一天不挨打就不舒服,三天不挨打则浑身难受得不得了。听说这层功法练成时拳脚棍棒刀枪来之皆能受用,在这一点上别门别派是万万不能及的。练功,必须以内功相辅,否则终难大成。传闻偷氏一族所修内功为“无心无肝无肺大法”,练到深处,整个脸面会一点一点消失,最后则全部没有,不知确否。
    偷者,小也;大了便叫盗。偷盗虽是一脉,但争“正宗”一说由来已久,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其实吾心里是偏向偷儿的,其理有三:一、偷乃小偷,偷只鸡摸条狗多么惬意;盗者,逃税漏税,贪污受贿,盗民脂民膏,甚至绑票抢劫,是伤天害理,是可杀的,偷辈所不取也。二、偷儿聪明。常言道“生命诚可贵,脑袋很重要”,盗的事儿犯了往往要掉脑袋的,而偷儿只是被人骂骂娘(又不是骂自己),抓住了大不了“教育”一下,就是最重也不过到“局子”里休息几年。三、盗担的风险太大,整天提心吊胆,坐卧不宁,而偷却是一种技巧,轻轻松松万物便为我用。故此理应偷是“正宗”,如盗还是不服,吾看只有使出偷氏“犬噬狗”不二法门:咬死他算了!
    就是以上不谈,吾对偷儿也是心仪已久的。比如《水浒》中的时迁,时称“妙手”;再说楚留香,人言“盗帅”。可见偷门能人辈出,是谓卧猫藏蛇之地也。特别是留香兄那“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将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返也。”乃是何等潇洒,吾真是向往得紧。然历史演变,世人对偷氏一族已不大理解了,并把你们斥为“畜生”,吾以为在这文明社会执这种说法十分不妥,应改为“娘生父母养的类似于人的一种东西或动物”,不知妥否?
    另有一事与偷君商榷,除车与银外,吾还有四本十年日记被君取走,此乃家常白话流水帐,与君无益,于小弟却有助记忆之用,如能赐还,感莫大焉,必置酒相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