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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1/3)(1/6)

     沈怀楠回了侯府。他身边只有一个小厮多晴。因昌东伯府跟文远侯府不远,沈怀楠去对面读书的时候,便不让他跟着,只让他在家里守门。
     多晴见了他回来,笑着问,“少爷,今晚可要沐浴?”
     沈怀楠点点头,从袖口里面掏出一吊钱给他,“去吧。”
     多晴连忙接过去,“有了这银子,何愁没热水。”
     然后出了门,径直去大厨房里面周旋。
     多晴嘴巴利索,银子没给多少,但却除了要到一桶热水,还得了一只烧鸡。热水给少爷,烧鸡自己吃。
     他提着热水进屋,见自家少爷还在那里提着笔练字……不,与其说是练字,不如说是走神。
     他就站在门口,进退两难——平日里这时候少爷已经练完字休息了,多晴自小伺候沈怀楠,最是知道他的习惯,所以才会选在此时拎着热水回来。
     此时进去怕打扰他想事情,不进去热水又凉了。
     好在沈怀楠抬头看见了他,放下笔,“先洗了再写。”
     多晴:“哎。”
     沈怀楠泡进木桶里面,闭上眼睛,脑海里面继续想上辈子邵衣的死。
     上辈子,他跟邵衣是最为普通不过的青梅竹马。他是不起眼的庶子,她是不起眼的庶女,他们两个自小认识,彼此饿不死,却也没享受过什么容华富贵。
     她在他病了饿了的时候,托人送来几两辛辛苦苦攒的银子救他的命。花朝节的时候,她看中了一副金钗头面,满眼的欢喜,却还是摇头说那金钗子样式不好看。
     他看着心疼,拼命抄书,卖点字画,终于在成婚之前,把那副金钗头面买了下来做聘礼。
     她眼里惊讶而欢喜,然后高高兴兴的允许他牵一牵她的手。
     从六岁一路到了十七岁,他们走过了十一年的春秋,以为终于要过好日子了,却在洞房花烛夜的时候,她口吐鲜血,倒在了他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