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捉虫)(1/13)
当众人高呼裴霁的名字时, 郝娴也不由自主顺着欢呼声的中心处望去。
负手立与星盘之前的男人身着湖绿外衫,腰配绛紫镶金文锦囊,这颜色若在别人穿或显些许寡淡老气, 可在他身上,却只如雨后新竹挺拔娇嫩。
就连玄机楼总被嘲笑愚蠢的星盘飞行法器, 都被他映的有了种星光舞台的高级感。
此人眉眼生的也很是干净, 每一样五官, 每一道线条, 就连颧骨的高度, 都不大不小、不高不低刚刚合适, 精致标准, 却没有半分女气,反含着一丝隐而不发的锐气。
郝娴觉得不能用“美”或是“漂亮”来形容此人, 只能说他让人看着十分舒服,真像女修们所赞的‘风光霁月’一般, 只要瞧着他的脸,就会让人新生欢喜。
但郝娴总觉得这人有几分眼熟。
虽然身量长高了, 脸也长开了, 可那副‘小土豪视金钱为粪土’的淡然气质, 以及他腰间荷包形状,无论自己怎么看, 都……
“哇, 裴公子看过来了!”
“啊啊啊,裴公子在看我!”
“裴公子!我爱慕你久已~”
一眼穿透人群,穿透时空, 直接穿透郝娴的心灵。
郝娴听不到他的声音, 却看懂了他的口型。
“郝……”
如果光是自己觉得眼熟, 认错人的概率有百分之八十。
可如果对方也念出了自己的名字,认对人的概率就有百分之百。
没错,就是那人!
“裴……二狗?!”
我的小钱包长大了?!
郝娴的声音并不大,几乎尽数淹没在女修们的尖叫声里。
只身边靠嘴巴耳朵练才艺的云自明听了个模模糊糊。
“什么二狗……哎呦,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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