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帮衬(1/5)
在农村,柴火不缺,但山上的柴火也不是你想弄就弄的。村里地界所有的东西都属于村里的共同财产。
村民们平时自己砍点柴烧水做饭,基本没啥事,但要是砍去卖,那就不行。否则大家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都去山上砍柴卖,到时候把一些好的树木当废柴砍了不说。要是大家都这样做,万一连自家用的柴都不够了又怎么办。
何况他们这罗岭村背靠的山也不大,天冷的时候可需要不少,经不起卖。
三妞又回村了,模样更水灵了。还是带着粮食回来的,赵家又热闹起来。
赵有根最近也愁,在罗岭村,他们赵家也算是除了罗家第二大姓户,这沾亲带故的也不少。闹饥荒的可不是他一家。
平时呀,这都是互相帮忙。第一次赵有根从城里回来,把三妞留在了四合院。
晚上是天黑抗着粮食回来的,还有就是钱。在农村就算收成差点,除非是颗粒无收的情况,否则还真难饿死人。
但是,这时代农民种粮,那是要交公粮的。这地可不属于个人,都是国家的。这公粮一交,粮食就不够吃了,可要是有钱,农民是可以不用粮票购买一定公粮的。
这叫回购粮,总不能真的收成差,农民没有粮票粮不够吃,还不让买粮吧。
所以呀,罗成给赵有根的钱,也全部买粮了。这也保证了他们一家子到明年开春饿不死了。
这第一次,人家嫁闺女换来的粮和钱,在村里都说是卖女儿了。所以这粮呀,哪怕是亲戚都不好意思开口借。
可第二回,罗成带着三妞回村了,那可是带了二十多斤粮食来的。别看这不起眼的二十斤粮,在农村可能就是救命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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