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玫瑰终于枯萎了。
远方的教堂传来嘹亮的歌声。
我很想亲手掐死唱歌人的脖子。
2.百合
“公爵夫人,陛下又给您送来白色百合了。”侍女将一束巨大的白百合放到花瓶里,花瓣盖住了她半边脸。
“哦,这个蠢货。”公爵夫人摸了摸手上的钻石手镯,手镯在太阳折射下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她忍不住冷笑,“送这些花做什么,挨不过一个星期就会死得彻底,陛下就不能送些不会贬值的贵金属么?”
侍女从大得惊人的花瓣后探出半个脑袋,尴尬地提醒她,“可是上次陛下送您手镯时,夫人您又说陛下太俗气,把手镯直接扔到了垃圾桶里。陛下还是亲自从一大堆鱼骨头里找回手镯的呢。”
公爵夫人想到一手鱼腥味的陛下亲自为自己戴上手镯的样子,不由笑了。
“好了,公爵该回来了,别让他知道。”
然后,她闭上眼假寐,午后晴好的阳光从窗外斜射到她眼皮上。
侍女看着,然后忿忿想,大概公爵夫人只有在睡觉的时候才看上去最纯洁无邪。
皮肤紧致,栗色长发蜷曲,睫毛翻卷,像个无公害的娃娃。
侍女唤作莉莉斯,公爵夫人第一次听见这名字时,惊呼,“那就喊你小百合吧。哦,我的天啊,这年头还真有人喊这么俗气的名字。”在公爵府邸服侍了一年以后,莉莉斯意识到,公爵夫人最讨厌的就是“俗气”这个词。
她痛恨一切的流行歌剧与百货商店,说那里贩卖通俗故事与样板服饰,永远不懂得古典才是先锋。莉莉斯还意识到公爵夫人才是家里的主心骨,无论一年回家三个月的公爵多么傲慢无礼或者大发雷霆,莉莉斯知道,这位左手勾引帝国元帅,右手勾引国王陛下的公爵夫人,才是重点。所以她一直努力学着讨好公爵夫人,跪在地上擦地板的时候,即使公爵夫人让她字面意思上“舔干净”,她大概也会照做的。